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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传旺事件背后:近300万城市童工陷困境

发布时间:2012-07-23 04:11:28  来源:互联网

6月30日,作为汽修厂的学徒,13岁的山东男孩杜传旺在当地某 汽车 配件商店门前修理汽车时,被两位工友用充气泵从肛门充气,险些丧命。

7月1日,夏津县公安局依法将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赵某、陈某刑事拘留,而涉嫌使用童工的老板董某目前失去联系。

“贫困通常被解释为诱发童工的最重要因素。”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特邀专家卢德平教授在《论中国的童工问题》一文中指出。他告诉《 投资者报 》记者,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辍学之后,通常的选择就是通过劳动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有的在家里务农,有的外出打工。

“鉴于国家有相当多的法律要求适龄儿童必须完成义务教育,禁止企业使用童工,所以他们大多只能在农业和其他一些非正规的部门工作,不但缺乏保护,工资低,身心发展也容易受到伤害。”卢德平告诉记者。

相关数据显示,除绝大多数在家务农的“童工”之外,中国城市童工保守估计大约有200-300万人,这一群体存在的救助困境已经难以让人忽视。

不该发生的杜传旺事件

据《山东卫视》记者赴山东德州夏津县董仓村实地调查了解,杜传旺的家庭在本不富裕的当地,也属于最贫困的少数。“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已盖上了新房子,而传旺家只有三间比较破旧的平房。”媒体记者拍摄的照片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家徒四壁”。

杜传旺的爷爷奶奶在父亲年幼时去世,传旺七岁多时,妈妈突发脑溢血去世,不幸的家庭如今只有父亲、他和七岁的弟弟。传旺的叔叔杜勇厚告诉《投资者报》记者,从妈妈去世时起,传旺就学着做饭、蒸馒头,帮父亲照顾弟弟。

传旺的妈妈去世之后,他的父亲杜舍厚要在家里照顾两个年幼的儿子,无法外出打工,一家人的生活就全靠那几亩地种种棉花,一年的收入也就只有5000多块钱。

令人叹息的是,虽然家境极度贫困,但杜传旺并不是没有条件上完初中。“教育局一年补贴我们300元供孩子读书,传旺学习成绩不好,今年春天开学,自己不想读了。”7月19日,杜舍厚在电话中以浓厚的山东话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学校留不住杜传旺,家境贫寒,辍学之后尽早参加工作,为将来的谋生做准备似乎是他唯一的选择,可惜能去的正规渠道不多。

据了解,杜传旺与两名伤害他的工友共同受雇于一位姓董的汽车维修老板,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平时由董某联系私活,再派他们去维修。杜舍厚当时指望孩子在那里学门技术,以后可以当个谋生手段,没想到不过3月时间就出了这样的事情。

杜传旺被汽修厂工友充气的事在微博上一经发布,转发量瞬间达到33万之多,众多网友表达了对两位工友的愤恨。

7月13日,夏津县公安局对“杜传旺案件”召开说明会。夏津县宣传部副部长张胜利说,“就调查情况来看,这件事情是由一次玩闹引起的,但它毁掉的是三个家庭。”

“小传旺是刑事案件被害人,除了追究故意伤害刑事责任外,作为被害人还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两致害人赔偿医疗、护理、交通、住院伙食、营养等费用,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赔偿伤残赔偿金。”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陈苏律师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陈苏律师表示,“小传旺维权判决可能难以执行,这也是他面临的最大问题。据媒体报道,两犯罪嫌疑人几乎没有赔偿能力,而汽修厂能拿出的钱数也有限,这也是很多童工案件面临的共性问题,就是童工多数被小工厂、小店铺、个体甚至黑作坊招用,发生伤亡很多都无法执行实际赔偿。”

难以估计的童工数量

“由于童工在中国社会是一个高度敏感的问题,无论是在国家数据库还是在地方调查中,都找不到关于童工的权威统计数据。这一事实并不能说明童工在我国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现象,或者说它的发生率不高。”卢德平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他认为,“由于初中生和童工在年龄上有较高的重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是估计童工规模的一个重要的间接标准。”从初中的辍学率(根据教育部的数据,2005 年初中辍学率为2.62%) 推断,每年有将近300 万的辍学青少年准备进入劳动力市场。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著名青少年研究专家陆士桢女士也曾估算,我国城市童工大约在200~300万人左右。据记者了解,教育部近年来没有再公布辍学率数据,那么这一根据辍学率推断的童工数据,可能又因为真实辍学率数据的缺失变得更为模糊。

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农村教育行动计划项目组(REAP)在2009年和2010年期间,对西部贫困地区46所学校7800名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初中阶段一届学生累计辍学率高达25%。按2009年农村初中学生2000万名、国家级贫困县学生数占全国学生总数七分之一来计算,则每年贫困地区都有70万名左右的初中生辍学。

这与官方数据相差悬殊。甘肃当地官方所公布的初中辍学率只有0.6%。根据教育部数据,“十一五”时期中国的初中辍学率已被控制在2.49%。

2009年5月中旬,卢德平教授曾请江西省的一个县做了一份关于16周岁以下儿童去向的调查。根据他们提供的统计数据,在3个乡的6个村庄中,95名16周岁以下的儿童终止了学业。其中有52人在城镇工作,33人在务农。只有5 名儿童在参加职业培训,还有5名儿童在当学徒。

据全国妇联2009年公布的统计数据,全国留守儿童的人数约为5800万,其中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超过4000万,并呈小幅增长趋势。而《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271.51万人。

卢德平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很容易加入劳动力大军。相对于那些流动到城市务工,从而具有较高能见度的儿童来说,在如此大规模的留守儿童群体中,有不少处于童工状态的儿童,则分散在县乡一级的私营商店、餐馆、工厂,难以识别或进行统计普查。

国际劳工组织(ILO)也曾对中国的童工数量做了专门的统计和预测,20世纪50年代,中国10~14岁儿童中有47.85%从事着具有经济性质的劳动;80年代初为30.48%,约4000万人;90年代中期为11.55%,约1200万人,2000年为7.86%,具体人数未详。

本报记者连日来,通过电话联系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北京办事处,英国救助儿童会北京办事处,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慈善基金会等专门服务于儿童的NGO组织,他们都表示没有做过童工问题的专项调研,不清楚中国有多少童工存在。

过低的处罚标准

国际上公认的童工定义是处于儿童年龄段的从事劳动的工人。国际劳工组织《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里规定任何情况下使用劳工均不得低于15岁(在学校或其他培训机构中的儿童和年轻人所做的工作和部分轻工作除外)。

在中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把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认定为使用童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狭义的童工就是指受雇于企业等经济组织的未满16周岁的儿童,而广义的童工还应包括家庭经济劳动,外出帮工、学徒等一些形式。”卢德平告诉记者,“在我国往往使用狭义的童工概念,因而只有有固定的工作岗位,有固定的收入,甚至与雇主签订有劳动合同的童工现象才会受到查处。国外通常使用广义的童工概念。”

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童工主要来源于贫困农村地区,而从事农业性质的家庭帮工是其主要形式,占到童工数量的60%左右。

“处罚标准是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罚5000元。”这一标准被不同领域的专家一致认为处罚过轻。

事实上除了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于禁止童工同样发挥作用的还有《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禁令对限制雇佣童工无疑发挥了作用,但也使雇佣童工的行为变得更加隐蔽,童工的权利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认为,“许多童工能轻易弄到假身份证,这使得劳动部门的监管变得更加困难。”

“这种隐蔽的劳动关系常常使本来处于弱势的童工更缺乏保障。由于担心失去工作,他们没有就工资讨价还价的余地,没有保险,甚至没有劳动合同,一旦出事,轻则可能简单私了,重则老板跑路。”胡星斗告诉记者。

严禁之后的出路问题

“应当承认作为农村贫困家庭来说,他们在子女继续受教育还是参加工作上会有成本收益的计算,有时也具有一定的经济理性。”但长期关注弱势群体的胡星斗坚持认为,“让儿童参加工作是不人道的。”

胡星斗认为,教育回报率较低,不仅是造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诱发童工的重要原因,政府应当考虑教育回报与童工发生率之间的关系。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谷宏伟在2006年发表的一篇实证研究论文中指出,在许多农村家庭,与小学教育和高等教育相比,初中教育回报率最低,但每个家庭承担的直接成本却几乎是小学教育的三倍。

近年来,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质量也成为公众来关注的焦点。

一项针对195家农户回答的辍学原因的分析发现,子女不想上学处于第一位,占48.5%;其次是交不起学费,占32.8%;第三是上不上学差不多,占9.6%。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农村教育项目负责人吕超告诉《投资者报》记者,目前的教育制度下,初二年级结束时考完会考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了,如果不想升学读高中,继续读初三就显得多余。

我们在一些学校调研发现,“初一、初二年级有三个班,到初三年级就只剩一个班了。”

卢德平并不赞同强制16岁以下儿童复学。“强迫回到学校读书,显然和大多数自愿性辍学者较低的学习愿望发生矛盾,也难以满足许多辍学生及其家庭增加收入的要求。”

《投资者报》记者采访发现,各界专家一致认为,治理童工问题最重要的是为童工提供一条替代性出路。

无论是提供更高质量的农村义务教育,还是弥补童工就业培训上领域的空缺,都意味着国家财政更加注重在儿童福利领域的支出。

卢德平认为,从源头上控制童工现象,需要给那些初中辍学生提供生涯发展的替代性出口,而目前的一些替代性的出路效果非常有限。

“中国政府在最低就业年龄上采取的是一种较高的标准,而在童工的工作范畴上,则采取一种较低的标准,由此把各类农村家庭劳动,在一些亲戚或中介所开设的小作坊或工厂做学徒工,以及在城市家庭做保姆等现象排除出童工范畴,可能是一种务实的选择。”卢德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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